中小企業研究發展 投資抵減補助計畫
《產業創新條例》企業開發產品的研發支出,可於辦理當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時,選擇以「抵減率15%、抵減年限一年」或「抵減率10%、抵減年限三年」方式抵減,最高可折抵當年度應繳納營所稅的30%。於5月底前向經濟部工業局完成申請。
購買專業性或特殊性資料庫、軟體程式及系統中小企業研究發展 投資抵減補助計畫
資本額8,000萬以下或員工數200人以內。
近3年有違反環境保護、勞工及食品安全衛生等相關法律且其情節重大者,不得申請適用研究發展投資抵減。
以科學方法或技術手段從事具備一定創新程度之產品、技術、勞務、服務流程或創作之創新活動。
不含為改進現有產品或服務之生產程序、服務流程或系統及現有原料、材料或零組件所從事之研究發展活動。
企業主的煩惱
『如果開發一個產品得花 100 萬。如果假設銷售毛利是10%,代表要衝到 1,000 萬的營收才能擠出 100 萬投入新品開發!』
『現在,政府如果補助我 100~200 萬,等於我背負的營收壓力少了 1,000~2,000 萬!我當然要申請!』
申請時間
抵減當年度營所稅
3年內抵減各年度營所稅
申請人當年度營所稅抵減上限
中小企業研究發展 投資抵減補助計畫
豐富的輔導實績,了解審查重點
專業撰寫能力,展示計畫重點
簡報預演服務,協助回應委員問題
協助管考及核銷輔導